教育部发布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意见

时间:2023-02-26 02:23:12
教育部发布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意见

教育部发布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意见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xx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试点从20xx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教育部要求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

《意见》强调,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根据文件要求,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教育部要求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要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势特长。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他“录取计分科目”,但学生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在考试内容设置上,要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

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新中考”成绩可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大幅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相关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意见》还专门提出,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根据文件,改革试点从20xx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xx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教育部发布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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