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确认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销售确认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确认合同1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商品业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称:
2、品种规格:
3、数量:
4、价格条款:
5、总值: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出口合同条款(编号 )规定商品品质、数量、包装及时组织货物。
2、承担出口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并按乙方指令时间、数量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仓库或集装箱场地。
3、凡属商品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及交货期原因产生的客户索赔,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的商标、品牌、所涉及的专利及专有技术符合有关知识产权之规定。
5、如该商品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待遇,由乙方办理退税时,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与甲方共同制定对外成交合同条款,并负责对外签约。
2、随时掌握备货情况,负责接受国外客户开出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以T/T方式 ……此处隐藏2206个字……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2)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的110%投保,险别以本销售确认书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由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3)品质/数量异议: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6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但须提供经售方同意的公认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属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售方不负任何责任;
(4)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执,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获得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5)本确认书内所述全部或部分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迟延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6)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7)买方于收到本销售确认书后请立即签回一份。如买方对本确认书有异议,应于收到后5天内提出,否则认为买方已同意接受本确认书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一般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备注:经双方确认并予以接受。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销售确认书适用于批量大、品种单一,交货迅速的产品,销售确认书经签字后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