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合同(合集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工程合同1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及内容:办公用及宿舍用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房和水泥预制板房。
4.承包方式:彩钢岩棉夹芯复合板为租赁,水泥预制板为购买。
二、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乙方在具备临建房施工条件3日内进场进行施工,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3月1日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于开工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个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如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岩棉板房每组搭设周期为一周,每拖延一天罚款一千元。
2.竣工日期:
完工日期(以工程完工,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本合同暂定于20xx年4月5日完工。乙方不按约定工期完工,每延期 ……此处隐藏27706个字……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银行办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年 月 日
编号: